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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退訂須知

取消退訂須知

1. 欲取消訂車,退回定金規定如下:

(1)預定取車日前7日取消訂車,可退回全額定金

(2)預定取車日前5日至6日取消訂車,可退回 70%的定金或保留定金全額60日

(3)預定取車日前3日至4日取消訂車,可退回 50%的定金或保留定金全額60日

(4)預定取車日前1日至2日取消訂車,僅予保留定金全額60日

(5)預定取車時間24小時內取消訂車,扣除作業程序費用100元,其他定金金額予保
     留60日

 

2.承租人如欲延期者,請於取車時間三日前通知本公司,本公司將定金予以保留60日
   (自取車日起算),超過60日後及春節期間本公司恕不接受任何退款及延期之服務

 

3.如預訂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用同等級或以上等級車輛替代或
   退回定金。

 

4.承租人於預約取車時間前未告知本公司,逾時達1小時未取車者,本公司保有更變
   轉租他人之權力。


5.取車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(以中央氣象局發布狀況為準則)時,可
   退回定金全額或保留定金全額60日

【以上定金若以匯款方式退回,需扣除手續費100元】


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本公司聯絡 (04)2452-8658